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为什么领导一直在斗争?
情 况 说 明
2018.10.22理事会会议通知文件“整改工作报告”中提到:秘书长黄长兴,副秘书长干迪炜为配合专项财务审计工作,从6月26日起暂停工作一事,我(黄长兴)就此事需作一些说明:
1、停止秘书长工作的决议是在6月26日的会长会议上作出的,这本身就是违反章程的做法,因为章程并未赋于会长会议这个职能(协会章程第24条第7款明确规定:理事会有权罢免秘书长工作),但我为了顾全大局,至今未在任何场合发过声音。
2、我的“暂停工作”是为了配合专项财务审计工作,但是该项财务审计报告在9月初已完成,报告中没有涉及我个人的任何直接责任,为什么至今没有对我有任何说法?
3、 6月26日已决定暂停我的工作,近4个月的时间,为什么没有将此事通报理事会?
4、7月份社团局已经下发整改通知(书面),为什么该通知至今未向理事会通报?
5、6月26日会长会议针对“秘书处二位负责人不团结,严重影响正常工作”表述严重失实,事实是4月18日、19日连续二天秘书长黄长兴在协会正常工作时,副秘书长干迪炜带领社会闲散人员冲击协会、围攻秘书长,理由是秘书长身体不好,必须让位于副秘书长(此事有二天的报警记录和录像为证),难道在副秘书长带人冲击协会时,秘书长听从副秘书长而让位就是团结了?所以“严重影响正常工作”的是副秘书长干迪炜,而不是“二位”。
6、八届三次会议由于经办人副秘书长干迪炜协会工作经验不足,导致会议的有效选票只有79张, 所有会议文件至今未向社团局送审报备,导致八届三次会议和所有决议无效,这个责任由谁来承担?
7、本次会议文件中“分支管理”第七条第五点提出:“不得截留会费收入”,但“住宅委”上交协会的费用中的50%“返还给住宅委使用”,这个决定作何解释?在整改报告中为何只字未提?
8、副秘书长干迪炜拿着协会的工资去举报协会不当得利,致使协会损失100多万,是属于什么行为?
9、为此我认为副秘书长干迪炜和我不能是并列的“二位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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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.10.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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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11-01 17:28:09